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双边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中国科协民间科技外交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国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中国科协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双边学术交流活动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双边学术会议及技术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聚焦科技创新,为应对中外经济社会发展共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促进中国与世界科技界的交流,鼓励产、学、研合作参与学术交流,完善中国科协全球合作伙伴网络建设。本年度优先支持中国与亚洲及中东欧国家的学术及技术交流与合作。

项目数量:5-8

经费额度:30-50万/项

项目周期: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协(简称“省级科协”);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全国学会”)及学会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中外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

1.中俄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项目内容:以中俄科技创新年为契机推动中俄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组织中、俄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博士生、博士后等赴对方国家短期访问、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联合科研等。在对方国家停留时间为7天-3个月。

资助人数:5-30

经费额度:18000-50000元/人

项目周期: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出访/接待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全国学会及学会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2.中国-北欧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项目内容:组织中国、北欧国家青年学者、博士生、在站博士后赴对方国家开展联合科研、访问交流等。在对方国家停留时间为7天-3个月。优先支持与瑞典科技机构的交流。

资助人数:5-15

经费额度:20000-50000元/人

项目周期: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出访/接待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全国学会及学会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3.中国-亚太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项目内容:组织中国青年学者、在读博士、在站博士后赴亚太国家开展联合科研、访问交流等,及组织亚太国家同类人员来华开展联合科研、访问交流等。在对方国家停留时间为7天-3个月;优先支持与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印度、缅甸、越南等国一流大学及工程师学会的交流。

资助人数:5-30

经费额度:15000-50000元/人

项目周期: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出访/接待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全国学会及学会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4.中日青少年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为激发青少年对科技的热情,增进中国与亚洲各国的科技交流,培养优秀青少年科技人才,组织引进日本青少年来华做短期访问交流,包括访问高校、中学、举办科学讲座、参与科普、科研活动等。

资助人数:不少于100人

经费额度:140

项目周期: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全国学会及学会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中国科协双边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应明确项目任务、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进度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一式三份。

(二)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三、其它要求

(一)通知入选

1.申报截止后,国际联络部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入选单位。

2.入选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于30天内与国际联络部签署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入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任务进行转包。

2.项目实施接受国际联络部监督和指导。入选单位应配合国际联络部开展项目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总结、验收、绩效自评等相关材料。

3.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唐洪伟

电 话:85071133

电子信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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