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高层次创新体系,为加快实施“八大战略”提供支撑,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发改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远程医疗等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
(二)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标准。
二、有关要求
(一)每学院限报1项,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项至青岛市发改委。
(二)拟申报单位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见附件2),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4月20日17:00前报送科技处xifei@qut.edu.cn
联系电话:乐国林85071135
郗斐85071397
科技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