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加快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储备梯队,参照《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青岛市科技局拟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转建技术创新中心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高校可申报转建技术创新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青岛市境内注册登记的已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转建条件
1.目前中心整体运行良好,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功能完善、作用突出的。
2.人才及相关科技资源聚集度高,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绩效突出。
3.拥有服务性收入,曾承担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的优先。
4.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的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拟申报转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优势学科统筹谋划,按附件要求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转建类)建设方案(附件2),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青岛市科技局。
2.提交方式:纸质版装订一式5份提交至教师服务大厅科技处窗口,电子版发送至vadaxi@163.com
3.截止时间:9月19日17:00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金建英 85071135
郗 斐 85071397
附件:
1.《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2.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转建类)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