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厚植科技创新沃土,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在全广泛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 选树活动,现就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一批优秀科普工作者,引导广大科普工作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

三、遴选对象和标准

遴选对象为近年来在全省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普工作者

遴选标准以科普工作者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科普意识,热心科普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3.从事科普创作、科技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学传播等科普事业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其他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

弘扬科学精神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爱好者、科普志愿

者等。

第1-2条为基本标准,第3-4条符合其中之一即可。遴选对象个人事迹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形象。

我校本次推荐名额为1名。主办单位根据全省推荐人选情况进行遴选,确定不超过20名“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

四、有关要求

申报教师填写《“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并于8月23日前交科技处.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邮箱:tanghw@q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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