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日前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74.html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我校申报限额与推荐方式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4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我校提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内容如下:
1.《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原件1份。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4.学院汇总后的《申报一览表》1份。(该表电子版发送至qlgxwb@163.com).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8日10:00-11:30;
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室,长江路校区1教361室
请按时提交,过期不候。
联系人:胡鹏、周红燕; 联系电话:85071133、86876959
附件: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教育部奖申报一览表2019.xls
教育部奖实施办法.docx
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