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青岛市国(境)外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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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55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青岛市国(境)外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1、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611日至1231日的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611日至1231日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分别按以下不同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10个国家予以资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二、资助申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取得国际检索的,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

2、对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7110

联系电话:85071133

联系人:唐洪伟

邮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附件1: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3:青岛市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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