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7年,山东省科技厅将陆续启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相关功能。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迁移到云平台之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也将迁移到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为确保2017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迁移

自2017年2月27日起,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提交审核等功能将从原“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迁移到山东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nsf/)。2017年5月31日前,省基金委员会网站将只保留项目信息查询功能。同时,省基金委网站将进行改版,在继续发挥政策发布、解读等作用的同时,强化信息互动、学术交流平台等功能。

二、用户注册

所有项目主持人需首先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用户注册,以便提交项目年度进展、结题材料,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该账号为单位或个人在省科技厅科技云平台上的唯一账号,前期已经注册成功的用户可直接使用。新用户具体注册流程为:

1.将个人的身份信息(姓名、所在学院,手机号码,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jiayuyue@126.com

2.用户登录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完善个人信息,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云平台中的相关功能。

三、进展结题报告填写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省基金的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23日16:00;2017年5月15日9:00至6月15日16:00;2017年9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6:00。年度报告可在上述时间段提交一次。

四、填写要求

先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再提交结题报告(见系统内模板),结题报告经学校审核和省基金委的审核,都通过后省基金委选择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网上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可联系科技处导出评审意见,之后上交纸质版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到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办理结题报告盖章业务。

未结题省基金项目有成果的均需填写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的论文须有标注项目资助编号,不需要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请联系科技处。完成任务指标才能结题,具体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结题报告填写时,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时,须提交通过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一般需要一周的时间)的版本,否则不予受理。

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五、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组、依托单位截至2017年10月31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六、注意事项

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可在省基金委网站下载调整表格模板),原则上项目实施18个月后不得调整课题组成员。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提交省基金委审核。

系统技术支持:庄建德 15866715100

省基金委:0531-66777035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贾玉跃 85071135

 

科技处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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