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2017-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2017-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二)的通知》(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9514.htm),包含“高新能特种新材料”等专题指南。请根据省厅通知具体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自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一般不低于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研发投入,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申报期间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项目评审立项后将主要通过2017年度科技计划安排,第二批受理项目评审立项后将主要通过2018年度科技计划安排。

   3.受理时间:学校对第一批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第二批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省重大科技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2017年内将完成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在限制范围。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为在研省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的,根据科研需要确需申报与在研项目具有紧密关联关系研究项目的,按“一事一议”形式审议确定。

   5.请各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协同申报。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各指南类别可在省厅通知查看。

   

   联 系 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科技处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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