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过参加评奖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且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见网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2502.htm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成果学校备案
2017年4月12日,各学院汇总填报《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lgxwb@163.com。
2、成果网上申报
2017年4月1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申报者需要在此期间,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成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
2017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联系人:胡鹏,电话:85071133
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