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2 浏览次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向我局推荐。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

  四、推荐方式

请根据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并于2017年4月14日12时前发送到邮箱:tanghw@qut.edu.cn

  联系人:唐洪伟

  电 话:85071133

  邮 箱:tanghw@qut.edu.cn 

 

附件1: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通知 .pdf

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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