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17-08-1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3]45号)及《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试行)》(鲁知办字[2013]8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2017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国内发明专利;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国外发明专利;

3、PCT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PCT专利申请。

本次申报为适用于《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3]45号)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授权(申请)的专利,本次未申报的下次将不予补报。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每件专利(申请)应填写《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并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国内发明专利: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3.PCT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

4、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多人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的专利申请(权)人栏内只能填写其中的一个专利申请(权)人。提交的资助申请,应取得其他有资助资格的共有人的同意(附件2)。

三、资助受理 

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133

邮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省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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