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9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教技司〔2018〕235号)要求,我校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此次评估范围之内。根据通知要求,拟对工程研究中心的工作总结在学校内部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电话:0532-85071135,传真:0532-85071137,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教育部中心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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