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2018年1-8月份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18年1-8月份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分别按以下不同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10个国家予以资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3.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

4.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2008年、2003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满10年,给予6000元资助;满15年,给予13000元资助。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青岛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纸件和电子版(附件1)、授权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对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纸件和电子版(附件2)、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纸件和电子版(附件3)、《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

4.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件和电子版(附件4)。

5.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附件5)。

  三资助的受理

  1.申报资助资金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请务必于上述截止日期前申报)。

  2.联系电话:85071133

人:唐洪伟

箱:tanghw@qut.edu.cn

办公地点: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510房间


  附件1:青岛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2: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3: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4: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5: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x

上一条: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校内评审结果公告及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