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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人:贾玉跃     截止日期:2018-06-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临沂校区: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了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博士青年科研人员对接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具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简称“省属优青”)。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设立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结合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省属高校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所需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五)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较强研发和组织能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六)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 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成长为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七)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为推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试点设立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支持信息科学与数理科学、生命科学、化学科学、工程材料科学等其他领域交叉的创新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含中央驻鲁单位)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3.青年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4.省属优青。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6.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7.省杰青。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省属优青基金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申请经费数额可参照往年省基金资助情况在项目研究实际的需要确定,各类别资助强度为:培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5万元左右,博士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0万元左右,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2万元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在15万左右,省属优青项目的资助强度为30万元,省杰青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60万元。

(三)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按照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中注明为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项目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青年基金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五)参考条件

为增强省基金项目遴选推荐针对性,服务高校、科研机构提高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效率,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近几年专家评审及立项资助情况,提出以下具体申报条件供各单位参考。

1.博士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2.青年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3.省属优青。申报人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近三年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面上项目。申报人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论文3篇以上。

5.省杰青。申报人主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限项规定

(一)个人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承担过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和三院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培养、博士和青年基金项目。

2.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拟2018年底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4.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5.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6.同一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省科技厅的一项项目,目前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专项尚未启动申报,请合理选择申报批次。

(二)单位限项规定

继续施行单位限项申报。以2018年度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等4类项目申报总量(以下简称2018年申报量)为基数,按照2014、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率(以下简称结题率)核定各单位申报2019年度上述4类项目申报总量(以下简称2019年申报量),具体规定为:

结题率高于90%(含)的单位2019年申报不受限(我校结题率100%不受限制);

结题率50%至90%的单位,2019年申报量=结题率*2018年申报量;

结题率低于50%的单位,暂停2019申报资格。

为保证青年科技人员的申报数量,限定面上项目数量与其他3类项目数量的比例最高与2018年保持一致。

四、申报受理

(一)项目申请人申报需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uc/login/login.htm)进行在线填报,不需要向省基金委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尚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将个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发送到jiayuyue@126.com,也可通过QQ方式(服务账号:305769507)申请注册,科技处为老师注册后返回登录口令,申报人使用口令登录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经科技处审核方可使用系统,系统中有相关使用手册和技术咨询备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及单位审核提交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9:00至2018年7月13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避免申报平台拥堵和便于科技处提前进行形式审查,请在7月12日前申报完毕。

(三)申报书的版本以平台中在线填报的为准,申报人可以先以往年的申报书(可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为模板先行填写准备。申报书中“近三年”指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近五年”指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申报书中依托单位联系人信息请填写:贾玉跃,0532-85071135,15066857816,jiayuyue@126.com。申报书中的位次请按照2/5的格式填写,是论文通讯作者的请在备注栏中标明(未标注的可能会因达不到申报条件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可以在附件中填写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四)在站博士后申报人员请将《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一式一份)7月5日前报送到科技处1503。

(五)请学院采取切实措施,核实项目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提高申报书的质量。

联系人:贾玉跃

联系电话:85071135

省基金委联系电话:0531-66777035,66777026

附件:  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单位限项汇总表.pdf

  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docx

 

科技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