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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胡鹏     截止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参评)。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见网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2823.htm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成果学校备案

2018年1月22日前,各申报人填报《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lgxwb@163.com

2、成果网上申报

2018年2月23日0时至3月30日24时,申报者需要在此期间,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成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

2018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联系人:胡鹏,电话:85071397

 

 

   申报成果登记表.docx